足球报:部分足协人员主动交代或退赃后,还继续留在足协工作
据《足球》报,据了解,在公安、纪检监察部门在中国足协调查取证过程中,在中国足球教育整顿过程中,还有部分足协人员存在相关问题,他们或者主动交代,或者后续被查出问题后退赃,目前他们还继续留在足协工作,甚至在原岗位。
三月下旬,中国足球反腐系列案件迎来终审环节,曾在中国足协、中超公司担任要职的陈戌源、于洪臣、陈永亮、董铮,在湖北多地法院迎来一审判决。陈戌源被判无期徒刑,其他人被判8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。前国足主帅李铁、前足协副主席李毓毅也进入到了庭审环节,两人均认罪悔罪,法院将择期宣判。
在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,我们发现其中个人贪腐的范围之广、金额之大、情况之恶劣,令人咂舌。而这其中,最让人惊讶的是,与反腐案件有关的涉案俱乐部,只公开点名了广州恒大、河北华夏幸福、天津权健、武汉卓尔、深足五家俱乐部,这其中除了广州足球俱乐部,其他俱乐部均已解散告别中国足坛,而相关判决书披露的行贿俱乐部至少超过20家并未公开。接下来,这份涉案俱乐部名单和相关细节中国足协是否披露、如何处理,也关系到整个中国足球新秩序的重新建立。
涉案俱乐部不处理,何谈公平?
公开的信息显示,已经审判的中国足协前官员以及李铁案,关联到的职业俱乐部至少超过了20家,从年初的中国足球反腐宣传片到现在进入到庭审阶段,始终没有出现新的“围猎者”的名字,这种案情公布的方式,显然没有达到公众的预期。要知道,上一次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中,涉案的12家俱乐部全部被曝光,并且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是对涉案的12家俱乐部进行了公开处罚的。
为了给予职业联赛投资人以足够的警示,此次的涉案俱乐部,无论是涉及行贿的,还是涉及打假球的,也都应该公布,无论相关庭审出于什么原因没有公布具体名单和涉案金额和细节,中国足协都该从官方渠道获取名单,并做出统一标准的公开处罚,只有这样,才能给职业联赛一个公平。毕竟行贿的俱乐部都是非法获取了成绩的,不加以惩戒,改变不了一些俱乐部通过行贿来改天换命的行业潜规则,一旦俱乐部将这种方式持续下去,未来不排除也会有更多的足协官员倒在俱乐部的“围猎”之下。
足坛“不倒翁”还让其存在?!
陈永亮,曾任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办工作人员、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、总经理等要职。2002年左右进入中国足协工作,李铁成为国足主帅,以及与其签订四年高薪工作合同,陈永亮全程参与其中。他在业内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外号,叫做“足协的传奇不倒翁”。
为什么他会被认为是“不倒翁”,还要从上一次足坛反腐案说起。早在2012年,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认定,时任足协官员李冬生:受贿79万余元,与他人共同贪污11.7万余元,其中“与他人共同贪污”的部分,就与陈永亮有关。从2005年至2009年,陈永亮与李冬生合谋以虚开发票套取公款、以收取培训费消除账目等手段敛财,最终李冬生被判处九年有期徒刑,而陈永亮却逃脱了制裁。
相比其他涉案官员在风波之后退圈不同,通过行贿于洪臣,陈永亮仕途越发高走。为感谢于洪臣给时任中超公司董事长马成全、中国足协党委书记杜兆才、中国足协换届筹备组组长陈戌源打招呼,在提拔任职上给予其关照,陈永亮先后四次给予于洪臣人民币共计90万元。此后陈永亮扶摇直上,先后在技术部、职业联赛理事会担任要职,2015年开始,还先后成了中超公司副总、总经理、足协联赛部部长、中超公司董事;2019年夏天至今他的头衔还多了国奥工作组副组长兼领队,国管部部长兼足协常务副秘书长。在任命他的过程中,杜兆才、陈戌源可谓“用人不疑”,也不顾公众对于陈永亮的质疑,就连人事任免文件都未在中国足协内部公示。如果不是这次被查处,他还很有可能成为新一届足协秘书长。
正因为他逃脱了此前的制裁,在中国足球两次反腐治理的十多年之间风生水起,所以这一次他的落马显得极为讽刺。7年间,受贿51次,涉及20多家俱乐部以及多个地方足协,金额高达1934.4444万元。陈永亮的案例,不仅仅是对中国法治的公然挑战,也是中国足协内部人事管理需要做的一次深刻反省。
据了解,在公安、纪检监察部门在中国足协调查取证过程中,在中国足球教育整顿过程中,还有部分足协人员存在相关问题,他们或者主动交代,或者后续被查出问题后退赃,目前他们还继续留在足协工作,甚至在原岗位。有了陈永亮的先例,这显然是一个很大的隐患,类似他这样“不倒翁”不能再出现。在中国足协试图从外部监督内部之际,不如自己先从内部着手,完成自我监督,将隐患隔绝。